
崔学古根据儿童个体之间的差异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总结出以下几个具体的方法:
(1)对于六七岁的儿童,以“好言劝谕”为主。
(2)对于八九岁的儿童,可以适当采用一些责罚措施。
(3)主张“用善言警悟”,使儿童“自成”。
(4)为人师表。
(5)批评责罚要留有余地,讲究分寸。
除此之外,崔学古还提出了“分任”和“鼓舞”的主张。
崔学古根据儿童个体之间的差异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总结出以下几个具体的方法:
(1)对于六七岁的儿童,以“好言劝谕”为主。
(2)对于八九岁的儿童,可以适当采用一些责罚措施。
(3)主张“用善言警悟”,使儿童“自成”。
(4)为人师表。
(5)批评责罚要留有余地,讲究分寸。
除此之外,崔学古还提出了“分任”和“鼓舞”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