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

甲出售房屋不需通知乙

C

乙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再具有效力

D

因未通知乙,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A项正确、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项错误:《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C项错误:《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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