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 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恰当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3) 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4) 注册会计师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完成了预定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5) 不存在影响会计报表的重要的未确定事项;
(6) 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下述情况时, 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 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 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恰当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3) 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4) 注册会计师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完成了预定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5) 不存在影响会计报表的重要的未确定事项;
(6) 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