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0×(1-20%)×30% -2000 = 5200(元)
乙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1-20%)×20% = 1280(元)
丙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 -800)×20% = 240(元)
三人合计纳税= 5200+1280+240 = 6720(元)
本题考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税务处理。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规定减除费用后并分别计算纳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在3200~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1-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 (1- 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