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形成和处理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符合时限规定
公文的体式应规范、完整、正确,有法定体式的必须按其制作
公文的内容必须限于作者的法定权限范围内,越权无效
公文中必须有准确反映公文现行效用时间范围的标记,至少应反映出公文的生效时间
公文生效的实质要件:
(1)公文的作者必须依法存在,享有与公文内容相一致的法定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和行为享有、承担、履行同公文产生的实际后果相适应的法定权利、责任和义务。 (2)公文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其他效用等级高的公文相抵触,应与相同效用等级的公文协调一致。 (3)公文的内容必须限于作者的法定权限范围内,越权无效。 (4)公文内容必须为作者真实意思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