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额法
扣税法
减法
加法
(1)将纳税单位纳税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如工资、利润、利息和其他增值项目)逐项相加作为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求出增值税额,称为加法; (2)从企业单位纳税期内的销售收入额减去法定扣除额(如原材料、燃料、动力、零配件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称减法(或扣额法); (3)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从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的税额中,扣除法定外购商品的已纳税金,以其余额作为增值税应纳税额,通常称扣税法,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