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 kg
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
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5 MPa
—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
预制灭火装置:
(1)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 kg。2 ) 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 m。 3 ) 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 MPa。
(2)—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
(3)—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 套 ,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