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民事诉讼法》
《失业保险条例》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法》的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目前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