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故ACD项可撤销,B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