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
肖像权
商号权
著作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从中国商标注册工作的实践来看,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损害的其他在先权利主要有以下类型:人身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商标权之外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厂商字号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