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作品
摄影作品
电视剧
职务作品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