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适用于知识产权
该协议禁止当地成分要求
该协议适用于服务贸易
该协议允许贸易平衡要求
根据《TRIMs协议》第2条规定,各成员不得实施与GATT1994第3条或第11条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凡附件列举的措施,包括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等,无论其是否会造成损害后果,也无论外国投资者是否接受了这些措施,都不允许在成员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