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
45天
60天
90天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基本险采用的 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 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 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