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的损失大致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二部分为公安部门破案费用,即租车费用;第三部分为施救费用,即吊、拖车费用;第一部分的损失抢险保障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第二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第三部分费用属于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并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故保险公司要赔付31000+800=31800(元)。
本案的损失大致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二部分为公安部门破案费用,即租车费用;第三部分为施救费用,即吊、拖车费用;第一部分的损失抢险保障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第二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第三部分费用属于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并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故保险公司要赔付31000+800=3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