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缔约地法(合同地法)
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以最密切联系为辅所确定的法律
法院地法
法国学者杜摩兰与16世纪中叶提出合同关系应适用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选择的(习惯)法律时止,采用客观连结因素来确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在杜摩兰之前,合同的准据法是完全采客观标准来确定的,即自巴托鲁斯起,主要是指合同缔结地法这是合同准据法确定的第一个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