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以征取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集资收入和建立教育基金制度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1)国家财政拨款是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在我国衡量政府财政投入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财政性教育经费,另一个是预算内教育经费。
(2)各级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税费是指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通过校办产业筹资是富有我国特色的筹资方式,国外的学校很少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校办企业的兴起始于改革开放后。
(4)捐集资指城镇、农村、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捐(集)资助学,以及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社会捐资助学不仅依靠公民个人财富的积累和慈善意识的提高,同时还应有相应的税收制度鼓励捐赠者将更多的钱投入慈善事业,建立对捐赠者的利益补偿机制。
(5)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指办学单位或公民个人拨给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办学经费。民办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仍然比较落后。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我国已经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但《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真正起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预期效果。
(6)除了以上各种筹资渠道以外,学杂费也是当前我国教育筹资的重要渠道。尽管,我国实行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但由于除学杂费和国家财政以外的其他筹资渠道在教育筹资中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因此教育经费负担过程中国家财政负担和公民个人负担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7)教育基金也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筹资渠道。在我国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要缓解政府财政和公民个人负担教育经费之间的矛盾,必须大力发展基金会等中介组织,努力扩大社会资金对教育的投入。通过基金会筹资已经逐渐成为学校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高校基金会在学校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本题答题关键点:
(1)我国目前的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以征取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集资收入和建立教育基金制度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2)国家财政拨款;
(3)各级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税费;
(4)校办产业;
(5)社会捐集资收入;
(6)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
(7)学杂费;
(8)教育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