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审判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
法院院长
人民陪审员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应当由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次署名,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