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引用实体法
只引用程序法
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对于改判的案件,除应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外,还要写明改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即分别引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有关条文,作为改判的依据;在顺序上,要先引用程序法,再引用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