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用地征收管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建设用地征收管理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