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5年12月,企业家赵某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20万元,在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时,该捐赠款()

A

不允许扣除

B

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C

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12%

D

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向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等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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