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为法律调整的亲属关系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有亲属关系的人未必是同一家庭的成员
家庭成员一般是近亲属
家长、家属的称谓在我国具有法律意义
只有为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才是亲属法律关系,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作为社会的基本生活单位,家庭是由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亲属组成的,家庭成员一般均为近亲属。有亲属关系的人,甚至是有近亲属关系的人,不可能都是同一家庭的成员,而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现实生活中虽有家长、家属的称谓,但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