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教”
“以罚治教育”
“建章立制,依章办事”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对“依法治教”的误解。①一是把“依法治教”理解为“以法治教”。实际上,两者是有区别的。“依法治教”是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领域,强调的是依法办事。而“以法治教”则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师领域。 ②二是把“依法治教”片面地理解为“以罚治教”。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重要功能。 ③三是将“依法治教”简单地理解为“建章立制,依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