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是基于把儿童看作权利主体的观念提出的
儿童权利需由成人进行确认
儿童与成人是完全平等的
社会中的所有成人都必须尊重儿童
儿童权利是基于把儿童看作权利主体的观念提出的,《公约》赋予儿童以权利主体地位。儿童与成人是完全平等的,拥有和常人一样的与生俱来的价值。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主体,一个与成人完全平等的主体。儿童一出生就有自己的权利,无需成人进行确认。社会中的所有成人都必须尊重儿童,负有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因为所有儿童都是人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