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反”
“合”
“定”
否定之否定规律:
(1)任何事物存在的主要条件就是肯定事物是它自己本身,也就是“正”。 故选项A正确。(2)事物内部包含着否定的方面,由于这一个否定方面的作用及其发展,使事物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形成否定自身并产生了矛盾,也就是“反”。 故排除选项B。(3)再经过一次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形成否定自身的否定即新的肯定,也就是“合”。故排除选项C。
选项D为无关干扰项,直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