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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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但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