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T 1947以“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议形式存在,不具有法人地位;WTO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
GATT 1947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WTO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远大于GATT 1947。
GATT 1947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
GATT 1947从 “准国际贸易组织”转化为GATT 1994,成为世贸组织负责实施管理的多边货物贸易协定,不再具有“准国际贸易组织”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