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
雇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个体劳动
让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企业雇用未受完9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
此题考查童工的概念。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因此选项C的情况不属于雇佣童工。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