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起草者是()  

A

俄国法学家

B

日本法学家 

C

德国法学家

D

美国法学家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共5篇36部分。其中前三篇是由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为主起草,以德国日本和瑞士的民法为渊源。后两篇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较多保留了传统封建法律的精神,带有深厚的封建色彩。

扫描二维码
免费搜题、免费刷题、免费查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