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矜老恤幼原则。 先秦儒家继承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主张适用刑罚要矜老恤幼,以体现仁恕之道。具体表现: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女徒顾山。
(2)上请制度,是指贵族官僚犯罪后,一般司法官员无权审理,必须奏请皇帝裁断,皇帝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祖孙三代、夫妻之间,卑幼隐匿尊长罪行的,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罪行的,除死罪要上请,其他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刑法原则是汉朝引礼入法的重要体现,对后世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1)矜老恤幼原则。 先秦儒家继承西周的“明德慎罚”思想,主张适用刑罚要矜老恤幼,以体现仁恕之道。具体表现:除特殊犯罪和诬告及杀伤罪外,一般可以免刑。具体刑罚上给予宽宥。监禁期间免戴刑具的优待。女徒顾山。
(2)上请制度,是指贵族官僚犯罪后,一般司法官员无权审理,必须奏请皇帝裁断,皇帝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祖孙三代、夫妻之间,卑幼隐匿尊长罪行的,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罪行的,除死罪要上请,其他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刑法原则是汉朝引礼入法的重要体现,对后世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