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皆决于法。法家主张“任法而治”,从商鞅到韩非子,形成了系统的法治理论,认为法是客观的准则,是天下之公器,主张一断于法。
(2)法令由一统。秦始皇确立“法令由一统”的立法原则,包括两层含义:①指国家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其他人不得篡夺;②法度统一,全国各地适用同样的法律,即“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3)轻罪重刑。法家认为法可以禁奸止暴,以期通过轻罪重刑的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秦朝用刑的残酷和刑罚的滥用,是秦二世灭亡的直接原因。
(1)事皆决于法。法家主张“任法而治”,从商鞅到韩非子,形成了系统的法治理论,认为法是客观的准则,是天下之公器,主张一断于法。
(2)法令由一统。秦始皇确立“法令由一统”的立法原则,包括两层含义:①指国家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其他人不得篡夺;②法度统一,全国各地适用同样的法律,即“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3)轻罪重刑。法家认为法可以禁奸止暴,以期通过轻罪重刑的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秦朝用刑的残酷和刑罚的滥用,是秦二世灭亡的直接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