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管辖权争议是指两个人民法院之间因就同一案件应由谁来执行而发生的争议。
执行管辖权争议包括两个法院都主张有管辖权,并要求管辖的积极争议,也包括两个法院都主张没有管辖权而拒绝管辖的消极争议。
执行管辖权争议主要发生于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形。
执行管辖权争议主要发生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形。
执行管辖权争议 1、执行管辖权争议概念 也称管辖争议,是指两个人民法院之间因就同一案件应由谁来执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两个法院都主张有管辖权,并要求管辖的积极争议,也包括两个法院都主张没有管辖权而拒绝管辖的消极争议。 2、执行管辖权争议主要发生于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形。 《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