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熊父与熊子系父子关系,熊父起诉熊子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熊父和熊子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熊子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后法院再次传票传唤,但熊子仍未在开庭审理时间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这种情况下,法院( )

A

应中止审理 

B

应延期审理 

C

可以拘传熊子到庭 

D

可以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该题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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