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的经常居住地
要约人的主营业地
承诺人的经常居住地
承诺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要约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