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比教育法》规定学前教育的目标是: ①启发儿童个性; ②消除儿童由于出身和家庭条件差异而造成的成功机会的不均等; ③早期发现和诊治儿童智力上的缺陷及身体器官上的残疾; ④帮助儿童顺利完成学前教育向小学教育的过渡。 根据此法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的学前教育实际上发挥着四重作用,即教育、补偿、诊断治疗以及与小学衔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