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1952年颁布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相比,该纲要的进步性表现在:
(1)突出幼儿园的工作是“教育”而不仅仅是“教学”;
(2)更强调教学对幼儿习惯和品德的培养;
(3)注意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成人化;
(4)要求幼儿园主动争取社会和家庭的支持,注意以大教育观增强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效应。
同1952年颁布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相比,该纲要的进步性表现在:
(1)突出幼儿园的工作是“教育”而不仅仅是“教学”;
(2)更强调教学对幼儿习惯和品德的培养;
(3)注意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成人化;
(4)要求幼儿园主动争取社会和家庭的支持,注意以大教育观增强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