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只能请求甲交付房屋
丙只能请求乙返还房屋
丙只能请求乙向甲返还房屋
丙既可以请求甲交付房屋,也可以请求乙返还房屋
本题考查的是返还原物请求权。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原物请求权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请求权人是物权人。(2)被请求人是现在的无权占有人。 本题中,租赁期间甲将房屋卖给了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租期届满后,乙继续占有该房屋,乙属于现在的无权占有人,甲不再是房屋的占有人,故丙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