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组织职权规范:宪法中处理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职权行使的程序,或者至少规定其原则的规范。
2、权利义务规范:这类规范是宪法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宪法基础。属于实体规范。
3、宪法委托规范:这类规范和权利义务规范都属于实体规范,但只是规定了国家的义务,而没有赋予人民任何主观权利。
4、宪法指示规范:宪法指示强制国家为一定行为,和宪法委托不同,原则上所有公权力机关直接或间接地都是其规范对象,行为也不以立法机关为限,公共权力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履行宪法指示的具体方式和先后顺序,我国宪法中基本国策的条款多属于此类规范。
故选BC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