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宪法大纲(草案)》
《重大信条十九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
本题可以从“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 ”入手。
在中国近代史上,三读通过的宪法性文件有两部,二者通过的主体不同:一部是参议院在1912年三读通过的《临时约法》;另一部是1913年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可见,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