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大清会典规定,内外蒙古地区刑狱不决,则报于院。这里的院是指( )

A

大理院

B

都察院

C

宣政院

D

理藩院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

A项,大理寺是负责案件复核的“慎刑”机构,主要职责是复核死刑案件,平反冤狱,同时参与秋审热审等会审。如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可提出封驳。1906年11月6日,清廷发布《裁定官制谕》:“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
B项为干扰项,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督察百官风纪、纠弹不法,同时负有监督刑部、大理寺之责,可对其错误提出纠弹,亦可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
C项,宣政院是元朝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
D项,清朝中央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也是内外蒙古、青海、回疆地区的上诉审机关。理藩院设理刑司,专掌司法审判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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