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强调客观主义,强调客观后果而非犯罪性质
“新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取属人主义为主、属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保安处分制度的引进更强调报应主义的技能
保安处分制度的引进重在强调保全与教育机能
1、1935年“新刑法”将1928年旧刑法规定的“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于主观主义”,因而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结果。可见,A项表述错误。
2、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普遍管辖主义)。可见,B项表述错误。
3、“新刑法”由1928年旧刑法的“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社会防卫主义”,强调“保全与教育机能”,为此从西方引进了保安处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