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灯笼为广告,是唐代以后酒楼、饭馆的特色之一。它一般是夜间悬挂在店铺的门前,灯笼上用文字表明其商号商业的性质,如写上“酒楼”、“茶馆”或“客栈”等字样,在夜间点烛放亮十分引人注目,起到了招牌广告和悬帜广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