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在国外雇用阴某到中国境内实施杀人行为,我国对甲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B

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越南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美国的甲一怒之下杀死了伊朗的乙。对甲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

丙将英国航空器劫持到日本,我国对丙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D

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正确答案:B,D
题目解析

A项,甲和阴某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既然实行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那么我国对甲的行为就具有管辖权。应当排除A项。

B项,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都没有发生在我国境内,不适用属地管辖;行为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属人管辖;被害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保护管辖;故意杀人不是国际条约中规定的适用普遍管辖的情形。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国际条约,劫持航空器的,属于普遍管辖的情形,故我国有管辖权。故应当排除C项。

D项,《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所以,D项是正确的。

故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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