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我国采取感情破裂主义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定标准),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第3款采取了列举式:(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选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