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
指挥
断例
判例
编例也是宋朝主要的立法活动。宋朝的例有三种形式:
一是“条例”,即皇帝发布的特旨;
二是“断例”,即审判案件的成例;
三是“指挥”,即中央官署对下级官署下达的命令。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