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大主席团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种:一是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如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大,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二是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2、故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