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统在功能上应有相对的独立性
子系统在数据上要有自身的完整性
通常子系统不应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过程
通常一个数据类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系统产生
子系统划分的基本原则:(1)子系统在功能上应有相对的独立性,通常子系统不应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过程。AC两项正确。(2)子系统在数据上应有自身的完整性。一般一个数据类只能由一个子系统产生。 子系统可以根据功能独立性、数据完整性以及规模适中等综合考虑来划分。B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