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学校在分配助学金的过程中,采取学生“轮流坐庄”的方式,这一做法侵犯了学生享有( )的权利。

A

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

B

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证书

C

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

D

人身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获取经济资助权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该权利也可称为“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它体现国家政府对为学生提供完成学业的物质保障的重视,也是学生的一项实质性权利。题干中学校在分配助学金过程中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即侵犯了学生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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