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分开
议行合一
高度自治
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国家地方政府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建立和运行是“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具体实践。在我国,特別行政区是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不拥有国家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