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所
专员公署
街道办事处
经济特区
1954—1966年是地方政府全面确立和曲折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1)省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专员公署;(2)县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区公所; (3)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
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