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赔偿
不必赔偿
必须补偿
不必补偿
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的过错引起,而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行政行为的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起,那么,由此造成相对人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例如,行政主体违法批地给某农民盖私房,后违法批准行为被有权机关撤销,已盖好的房因不符合村镇建设规划而必须拆除。为此,违法批地的行政机关应赔偿拆房户因此造成的损失。